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一封建议书

婚介行业法规研究   2008-01-15 15:50   阅读18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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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废止涉外婚介《两禁红头文件

        据悉1993年期间,我国天津涉台婚姻出现一些问題;国家民政部婚姻司就此呈报国务院办公厅,导致1994年四部委联合出台涉外婚姻“两禁”红头文件,一晃就十三个年头,至今还没有一个部门出面提出清理和废除这一不合适宜的老皇历。涉外婚姻“两禁”红头文件主要内容:“严禁成立渉外婚姻介紹机构,禁止婚介机构从事渉外婚姻业务”。对于已经从事或变相从事渉外婚姻介紹的机构,民政部门联合工商和公安部门进行清査。由于无法可依,即使抓到事実也无法处理。唯独有个别法官借此‘圣旨’,不按法律办案,有意偏袒违约征婚者。其実,我认为:“兩禁”的紅头文件在立項、起草、协调、论证、送审时,可能对国家法律精神沒有吃透、缺少人性化服务理念或者出于工作处理简单化、对海外情况搞不清或者对未来婚介行业发展摸不准;从方便管理出发,生怕有更多的海外关系、有更多的‘特嫌’出现;难免要将立法所需的理智沖得一干二淨。如此情形立出的指导性政策文件,也将难以符合对法律的公正和社会公平建设的要求。无数事实证明:对待新生事物靠「堵」不是最好办法。由于这一“兩禁”的紅头文件,全国実行了十余年,造成渉外婚姻司法研究空白;造成征婚当事人和婚介机构的矛盾加剧;使征婚者的婚前教育、指导在全国出現真空,使得低素质的征婚者用欺骗手段、玩弄国际结婚游戏受到了保护。缺乏人性化“兩禁”紅头文件,把合法的婚姻理念逼向了地下交易的状态,成为了无政府主义者的源头。这給治安管理、国家安全、社会安定都带來不穩定因素。渉外婚姻“兩禁”的紅头文件,脱离了市场主体行为方向,政府的手伸得太長;忽視了婚介行業的发展和行业本身的自律管理,給婚介行业造成空前混乱。这是丟了西瓜,捡了芝麻。因此,让渉外婚姻“兩禁”的老皇歴退出历史舞台,有助于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政府要认清在互联网信息社会,用国际Skype、msn、QQ聊天交友已经成为时尚,也冲击着婚介市场;大家都在机会公平、地位公平、規則公平現实中获利。政府改革是经济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和諧社会不应該是專制和人治的社会,而应是一个民主和法制社会。各种主体社会成員要遵守法律、克服权力大于法律的不正常現象,要建立与市场化相适应的社会秩序,政府宏观調控和管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以道德为基础的跨行业的通力合作。在当今经济多元、社会力量多元情況下,平衡和协调多元间的矛盾,就得注重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呼喚,和諧社会不能解释紅白共存的社会, 更不是姑息养奸!政府态度要明朗, 这样对改善我国婚介行业正常管理的同时,会更有利于改善中国的国际形象,也会更有利于中国進一歩融入世界。今天在拥有現代交通、通訊、网络技术的文明时代,更应当为世界上有情人終成眷属搭建跨国的联姻鵲桥,而不是拆桥。目前要彻底禁止渉外婚介业务,除非禁止渉外恋爱和渉外婚姻。这显然是倒退,是闭关锁国反科学发展观的。这和国家一貫执行的睦邻友好、和平共处外交政策相抵触。 我国建国58周年,全国婚姻介绍行业才组建两年零十一个月左右。婚介市场不規范,民办非营利的婚介机构社会定位的概念不清, 单纯的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NPO组织, 是要有政府官方的投入 ,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组建的婚姻介绍所是非营利机构; 象其它民营婚姻介绍所是没有国家资助, 不赚钱是不能生存的。因此对各种不同类型婚姻介绍所冠名为“民办”非营利是过去计划经济的产物, 这在市场化体系中,会让大家误解婚介机构服务是无偿的奉献,因此公安人员和法官办案,最简单方法就是让婚介机构给违约征婚者退费,这是不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介行业国家标准注明:“婚介费”是征婚人为取得婚介服务,缴纳给婚介机构的费用。当前在我国绝大多数婚姻介绍所没有加入行业管理;新闻报道缺乏正确导向,媒体虚假广告的泛滥;虚幻网络婚恋交友平台;国外不法分子勾结个别华侨以骗取钱财为目的, 出現欺詐和拐骗行为;  我们完全可以利用国际刑警机构,  加以打击或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由此可以看出: 渉外婚姻“兩禁”的紅头文件出台太激进了! 是强权政治! 当今,提出废止渉外婚姻“兩禁”的紅头文件, 我們的理由是:自1949年10月1日起,中国人在亞洲東方站起來后,一直受到国际敌对势力的包围和封锁中,現在外国人持护照來我国旅遊可以入境落地签证。相反我们中国人持护照不能随意去任何国家,这是中国和其它国家间的国际交往上的不平等,使我们作为国民为此感到羞辱。 目前政策准許的留学移民,例如: 去英国留学一人一年要花费30万人民币;投資移民,全家三口人在香港还要650万人民币;去欧美投资额和规模限制更大。出国旅游大多数国家限定我们随团购物,不准自由行。无论是留学、出国观光、还是投资移民,都是使我国外汇資金流向海外,这毕竟是少数暴富人的事。渉外婚姻其実也是一种移民, 例如: 嫁给日本人, 女性只支付4万元人民币左右,其中包含了涉外婚介的运营费用2万元和成婚礼金2万元〔即是大家所称的婚介费〕。在市场化中房价和医疗手术费暴涨的现实里, 涉外婚介确实帮助了一些人走进了华人世界 。她们到国外后, 用不上一年就能如数的自行解决欠款问题,不会给娘家造成直接经济负担。相比之下渉外婚姻会给新娘今后生活有了物质保障,最起码的有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日語学习一年相当5万人民币、考取车辆驾驶证需要2万元人民币,都由外国人配偶支付;还有父母养老救命,弟妹出国留学都有了支撑的物质基础;在我国平民百姓的收入是日本普通人的1/25,所以渉外婚姻是广大平民百姓脱貧奔小康的阳光大道,这是多数人的事!走的人多了,自然保护了国内資源,带回的是外汇个人儲蓄、经济、技術情報、精神文明、国内投資等,借“他山之石”丰富自己有什么不好?!邻国印度,它的国民,能随便出入国门,進入别国。所以,印度个人外汇储蓄占世界第一。現在中国华侨有8000万人左右,如果今后能发展壯大到2亿、3亿,以至5亿人口时,世界又是怎样的呢?!那时全球的華人都会扬眉吐气……。 因此,立即废止引発社会不稳定的“兩禁”紅头文件势在必行。 近几年來,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带头做起,先后清理和废除了許多不合适宜地各类“紅头文件”並多次在媒体上公佈。这充分体現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这是我们党有能力、有威望、有自信的表現。 《广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修正案強调红头文件有效期:不超過5年,到期将自动失效。这是我国对行政規范性文件确定了有效期的首份規定。随着9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党中央曾经三令五申要求做好文件清理工作,修改和废止过时文件,絶大多数“老皇歴”已被淘汰。特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過了监督法。尤其重要的是:《监督法》賦予各級人大常委会一种強有力的“不当政令”撤銷权;《监督法》能否滿足百姓对人大监督法的心理期盼,就看各地人大常委会是否強化对“一府兩院”的人事任命权及对官員腐敗问題的处理;是否実現监督的公开性,让民意成为人大监督法的后盾。胡总书記教导:认清形势,決策正确,举措得当,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积极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題,形成社会合力,促進社会和諧才能促進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進歩。这是推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保障,也是我们在国际上立于不敗之地的民主制度之路。

为此,我们期待国家民政部相关部门对废止涉外婚姻“两禁”红头文件向党中央和国務院提出正确報告;我们也期盼中国社工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向民政部报告全体会员的心声,“涉外婚姻”和“涉外婚介”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岂能用一两条党内规定限制得了的吗? “涉外婚姻”和“涉外婚介”都是为国际间友好架起桥梁 在当今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注重科学发展观的实效,注重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呼喚。对涉外婚介正确疏导、强化管理,是人们希望看到人性化局面。2006年3月份在深圳,国家民政部相关部门出面召集了全国各地民政厅、局社会事务处暨婚姻登记管理部门领导、全国研究婚姻家庭的学者、各大新闻媒体记者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法人代表一起坐下来,进行《涉外婚姻介绍可行性研讨会议》。与会者一致认为:未来的全国婚姻介绍行业要有限放開渉外婚介市場,在哈尔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開放城市進行試点,树立样板、規范引导、摸索经验、积极立法、特許经营、強化监管,由“禁”变“疏”,改“堵”为“疏”,“导”而“疏 ” ;建议撤消‘两禁’红头文件 。哪次会议决定至今又过去两年了,解铃还靠系铃人。今天,国家必须正视涉外婚姻的存在, 国务院既然责成民政部主持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全国婚介行业的隶属关系也明确了,归国家民政部所属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主持;为何国家民政部婚姻司迟迟不能为我们站出来说句话呢? 是业务不懂吗? 涉外婚姻《两禁》文件是不是和《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修正案一样“到期将自动失效”呢?  当前在国际社会里,唯独中国和朝鲜禁止“涉外婚介”,这不可笑吗? 日本官方有NPO国际结婚协会,越南官方鼓励涉外婚姻的婚前教育,......

现在,近二十多年使哈尔滨市方正县越来越多人们,在异国他乡找寻了自己的幸福。改革开放肥沃土壤为哈尔滨国际结婚培育出旺盛的生命力,为此方正县成为东北三省有名的侨乡,家家户户都有海外关系,百姓富裕啦!  但是墨守成规的现行涉外婚姻法规的严重滞后性,和国际结婚的空前需求形成了鲜明反差。禁令虽在,国内外呼唤社会公平建设的舆论和质疑,越来越高! 这就需要政府多部门的调研和婚介行业的规范化领导、婚姻登记和司法机关人性化服务、等等。一句话使涉外婚介走上良性循环,我们深信不疑:今后规范化的涉外婚介机构在构筑和谐社会和全球一体化大趋势中,正在向我们歀歀走来!

                       文/石忠华                 

                           2008年1月7日   

法官失职,无赖勾结跨国黑道打赢官司

      黑 龙 江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石忠华,男,1945年12月13日生,汉族,北京樱之缘花嫁婚介中心法人代表,住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川街93号2单元702室。携带电话:13684606901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马国艳,女,1983年8月10日生,汉族,店员,住哈尔滨市尚志县〔市〕庆阳镇平阳村中兴屯3号。携带电话:59887673

 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因征婚者〔被申请人〕违约后,纠集黑道勒索当事人〔再审申请人〕引发的债务纠纷一案,不服道里区人民法院〔2008〕里民三初字第327号民事判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哈民四终字第274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

 经一、二审法庭审判,特别对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2008〕哈民四终字第274号的终审判决非常失望。中法审判长董光、审判员温凤仪、代理审判员〔主审法官〕王雁林忽视我对道里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给市人大、中共市委、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三万多字申诉书,本年三月十二日上午10:00在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过去胁迫勒索我的黑道代表嚣张在场,并和违约征婚者马国艳坐在一起,要帮她做代理;我作为被害人向法官指明,并请求法庭确认和本案有密切关系的、来历和身份不明的黑道代表时,法官没有理睬,只让这位自称旅日侨民的年轻体壮男性坐到旁听席,为此我很不满意。接着法官就草草宣告结束,整个过程不到7分钟。其后办案法官也没再找过我,5月5日法庭自行定案,5月26日我接到通知,27日取回判决书。

 作为终审判决的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护原判。

 这真可以说是法官失职,无赖勾结跨国黑道打赢官司的一出戏呀!

    记得温家宝总理曽在记者会上说:“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据新华网)

     遗憾的是,六年中我在一二审经历了两次类似征婚者违约民事诉讼,办案法官都是迷着良心,丧失职业道德,偏袒违约一方,扰乱了婚介行业有序发展,使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天平发生了严重倾斜,正如今天温总理指出:“ 既得利益者和特权阶层业已成为深化改革的阻力所在,同时也是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的重要障碍之一。” 温总理还指出:“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一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又并非不可期待。但即使如此,其前提依然也必须是真正的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地汲取源源不断的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为此,我再次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温家宝总理申诉此案,期待得到最公平合理的解决,同时在互联网中告知天下,特别是通告国家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各地法人代表及国家婚庆婚介标准化技朮委员会。

        我的具体诉讼请求:

     ㈠、请求依法撤消道里区人民法院〔2008〕里民三初字第327号民事判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哈民四终字第274号民事判决;

     ㈡、请求依法驳回违约征婚者的一审的诉讼,曾被违约征婚者纠集黑道勒索敲诈我的壹万壹百元现金,要立即偿还给我本人;违约征婚者利用黑道胁迫下出具的玖千玖百元欠据无效。

     ㈢、违约征婚者纠集黑道入室胁迫勒索我,并两次限制我人身自由,累计有十个小时。同时经常电话恐吓,砸门搔扰;要求交待出跨国黑道代表的真实身份,送公安机构审查;要求给于本人精神赔偿。

     ㈣、黑道代表为达到占有目的,破坏他人婚姻关系,造成中日两方婚介机构和日方男性直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日方婚介代表、征婚男性两次往返国際机票、食住、误工等费用。

      申请再审诉讼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㈠、经一、二审法庭判决结果,说明法官业务学习差,乐于狐假虎威、不负责任的习惯性办案。 遗憾的是六年间,我在哈尔滨经历了两次类似的征婚者违约民事诉讼,在一审二审都是同样的荒唐可笑。从本案例中,涉及到的“征婚者”、“婚介费”、“婚约”、“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四个法律知识解释和执行。

“征婚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注明“征婚者”是以建立家庭为目的,到婚介机构签订婚介服务合同,向婚介机构支付婚介服务费用,进行择偶、交友的单身成年人士,身心健康,并具有基本的经济能力。

“婚介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注明“婚介费”是征婚人为取得婚介服务缴纳给婚介机构的费用。

“婚约”“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另外五年前道里区人民法院〔2003〕里民三初字第1073号楊富祥法官的民事判决书这样写:“原、被告之间存在口头婚介服务合同关系,双方的合同违反社会公德,扰乱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是无效的,应予解除。”这是多荒谬的事呵! 我国婚介机构服务国家标准上对婚介合同有明确说明:“  征婚人和婚介机构为实现婚介服务目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力和义务关系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地位平等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法律行为,受其承认和保护。”我看:哪个违约征婚者‘无赖’的嘴脸和业务不精通的‘腐败’才是违反社会公德,扰乱婚介行业有序发展,使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发生了严重倾斜,正如今天温总理指出:“ 既得利益者和特权阶层业已成为深化改革的阻力所在,同时也是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的重要障碍之一。”

故此,在市场化经济规律中,婚介机构和征婚者的关系不是无偿服务的!! 作为法官连这点基本知识都不懂吗?! 真是社会的悲哀呀。

这次道里区人民法院〔2008〕里民三初字第327号民二庭郝廷云法官的判决是怂恿犯罪,特别是2007年12月14日在六楼开完庭,我走到五层楼梯口时,遭到对方旁听席黑道一哥们儿的恐吓。后来我寻问郝法官,“ 旁听席哪位男性到庭有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我早就说过:违约征婚者和黑道有关系,为何不能引起法官注意呢?到现在不知道他的身份。这是不是在保护罪恶势力呵?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2008〕哈民四终字第274号的终审判决,更让我失望。二审法官:审判长董光、审判员温凤仪、代理主审法官王雁林故意颠倒黑白、混肴是非,明明是违约征婚者中途中止合同,二审法官们在终审判决书上胡写“石忠华并末为马国艳完成跨国婚姻,马国艳要求石忠华返还2万元中介费,石忠华向马国艳返还了一万零一百元中介费,并将余款九千九元为马国艳出具欠据。”

事实上,违约征婚者马国艳是2007年哈尔滨冰雪节之际,经她的表姐孙海璇〔日本人配偶内海君的妻子〕,求我为她‘一对一’的介绍给银行职员白熊安造,在日本婚介代表平山东子〔日籍华人〕的陪同下,从日本飞来两次,和征婚者马国艳在哈尔滨市内三日两宿,游览国际冰雕展、極楽寺等,并照了结婚的婚纱照;在北京三日两宿,游览了名胜古迹,这都是她有生以来头一回。更主要是她和日本男性在2007年4月21日於北京订立了婚约。内容:“ 在中国哈尔滨相识,通过交往、双方满意,并得到家长的赞同,特立此婚约。并在2008年3月末前,来哈尔滨履行结婚手续;保证按照日本《寿美礼会国际结婚仲介服务》的契约条款,忠实执行。”同时男女双方都亲笔署名及标记住所。事后,日方婚介还给她汇来5万日币补贴生活。

    从北京回来后,她不堪寂寞滞留哈爾濵,结识黑道;在自称是旅日华侨诱惑和挑拨下,征婚者马国艳在这位别有用心的年轻男性陪伴,纠集数人,於2007年11月13日早7点前,来我的住处砸门,进屋后声称:在国内处男友了,不再想出国;让我退两万元钱,还威逼我。由于当时和介绍人孙海璇联系不上,在龙达假日宾馆还有日本客人等我,电话不断找我;在他们胁迫下我无奈挂电话向朋友求助,又让新娘胡春燕送来三千元,我先付给马国艳一万零一百后,又写了玖千玖的欠条,直到下午15:30我才获得自由回宾馆。事后马国艳的哥儿们不断电话骚扰,由于熟人介绍,我没有撕破脸去到公安机关报案,但经商定因她违约,她拿日本人的钱要退回〔5万日币合三千多元人民币〕,她认可。但是我和通河房广男约她在南岗区黑天鹅家电商店麦当劳,请她吃饭时,她又反悔了,叫来她的俩个哥儿们限制我自由;我无奈报了110,警察来了。警察让我先走,由于没有出租车,她们撵上我后,在马路上堵住我不让走,差不多有两个小时,从此我被冻着了,在家附近百康医院点滴七八天。 综合上述,违约征婚者马国艳等人,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拘禁我两次,限制我自由并胁迫我付给她一万零一百元,立下九千九的欠据,这不是我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以上,我在一审二审开庭时都向法官陈述过,也呈递上三万字申诉书,婚约复印件,当初介绍她的孙海璇的手机号;尤其是本年三月十二日二审开庭,黑道代表嚣张到场,还要为其代理,因为他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再说我向法庭指出他就是胁迫勒索我的人。请求法庭对其审查核对身份,没被理睬。另外,终审判决书胡写,“ 石忠华主张为马国艳出具欠据系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出具的,但石忠华并未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者撤消,该欠据仍为有效。”可见法官已经丧失了原则立场,三万多字的申诉书没有唤醒他们的职业道德。

   我在一审期间,曾给道里人民法院彭庭长、院长、审监庭都写过材料也面谈过,无效;才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同时向市法院院长、市人大、中共市委、市民政局相关部门递交上访信;最后都由市法院转给道里区法院,一位管纪检的庭长还给我挂了电话,说院里很重视,可是我受害人是要看结果的,我失望啊。

    所以说:作为法官一次不公平裁判,就等于他自己十次犯罪。

    ㈡、来历不明、身份不清的入室恐吓我、限制我自由的黑道代表,为占有马国艳才蓄意破坏马国艳和白熊安造的婚事,是极不道德的。从经済和学识上他都不具备竟争能力,所以他采用不正当手段,况切他卖力帮助找冒牌律师,在二审开庭公开要替马国艳做代理,拿不出任何有效身份证明,真是太嚣张了。假使他是个堂堂正正的男人,就应亮出他的真实身份证明,他不敢就是他有鬼,他是不是日本通辑的人,很难说。他唆使他女友违约,就应该主动承担经济责任。他的反常作法,告诫我们,“ 他不是好人!”这次在中法审判庭他再次露面,太猖狂啦。对这样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关健人物,法庭没弄清楚就让他走,太遗憾了。法官只问过,你是她朋友吗?他说不是。在走廊里马国艳挽着那男人的胳臂,他对马国艳说在中法不问很多,开庭很快,基本维持原判。

    ㈢、在市场化经济规律中,婚介机构和征婚者的关系不是无偿服务的!!另外中日两方为她的事付出巨大经济代价,两次日方往返及接待费用等。 作为一二审法官连这点基本知识都不顾及的非正常现象,多年来哈尔滨两级法院各别法官不懂业务,习惯办案,偏袒违约征婚者已久,给哈尔滨婚介行业带来混乱,使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天平发生了严重倾斜,这对社会的稳定和谐构成潜在威胁。这些权利的不平等及其导致的不公平非正义问题,难免令社会处于畸形和危险之中,至此哈尔滨市方正县和通河县都出现新娘在日本杀人事件。温总理就此指出:“ 我们必须予以正视并加以校正,否则长此以往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激化,以致积重难返。”

    ㈣、婚介行业的专业用语和法院专用词语区别太大,婚介机构服务国家标准上讲:涉外婚介、涉外婚姻;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和区级法院习惯办案词语是:跨国婚姻。婚介机构服务国家标准上讲:婚介费;法院一审二审习惯词语是:中介费。它混肴婚介运営费和成婚费。婚介机构服务是有价服务的;法院一审二审习惯办案,误认为婚介机构服务是非営利的,是慈善机构。

    故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79条第五款规定,再次申诉,请求重审为盼。

                             再审申请人:石忠华

                                 2008年5月28日

  ★同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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